正好总指挥官也在,得知是他媳妇儿捎来的吃,饶富兴味地尝了几,又拉着他聊了会儿明天的任务,这才放行。
向刚拿汤勺尝了一味,咸度刚刚好,于是盛一碗,剩的也不装盆了,直接摆桌上。都是糙汉,装什么文雅,直接拿勺舀着喝吧。
汤锅呢。
向刚没想明白金橘咋会跑来前线。
不过想到小金,曾经还千里迢迢给他捎信呢,说不定这是动的特长——能循着他的气味,一路从家寻到南境来。如此一想也就不纠结了。
一锅鲜的火菌菇汤,一大盘糙米馍馍,吃得大伙儿心满意足。
莫不是动的嗅觉如此锐?能循着他的气味,一路从家寻到南境?
黎明即将到来,他得为明日的行动养蓄锐。
哪成想,金橘也给他捎东西了——一坛完好无损的咸鸭。
不得已,喵大爷只好钻钻,迂回作战。
另外就是媳妇儿千里迢迢托人捎来的,除了鲜之外,还有一种叫幸福的味传遍四肢百骸。
只是这么一来,可怜它一净的,脏得没看了。起先看不去,还会爪、理理发,到后面破罐破摔不了!累死猫了!
“别太松懈,明儿还有任务。”
不怪喵大爷短短半天搞得这么邋遢。实在是大营里看得紧。
次日,终于到了
“这才是生活啊!”
看到向刚,喵大爷委屈得泪都来了。
不过喵大爷才不会承认呢。
它那实在是太显了啊。除非躲着不来,一来就会被人发现。一发现全营戒备。
向刚抱着一看就是自己家里的咸鸭缸——缸边缘还有个小缺呢,那是他有一次清洗不小心给磕的——那叫一个哭笑不得。
“是鲜!儿你真的就抓了一把菌菇、切了几片火肉去?没放别的了?”
“嗯。”向刚也喝了一,许是几天没沾荤腥了,所以更觉鲜无比。
“鲜!真他娘鲜!长这么大,还从没喝过这么鲜的汤!”
向刚一说“开动”,饭桌上风卷云涌。
向刚纵然有再多疑惑,这会儿也无暇解决。
有油、鲜香的火肉菌菇汤这个珠玉在前,谁还去争焉了吧唧的大葱啊!
赖在向刚的住,四仰八叉地占领男主人的床铺,还是小金尾巴稍一甩,呼醒它然后拎走的。
向刚抓了一把五香花生给他们当饭后零嘴,提醒他们吃完早休息,别耽误明天正事。
总觉得不像是媳妇儿会的事,别不是这猫贪吃,瞒着家里人给扛来的吧?
但见金大王冲他吐吐蛇信,而后扬扬三角扁脑袋,示意他往营地走。
不得不说,向刚真相了。
向刚以为它又猎到什么野味、想让他帮着烤,不疑有他。直至看到邋遢得差认不来的金橘……
才来,就见一光影掠过,腕上微微一沉,不用猜也知是小金。
它又不像金大王,通碧绿,盘在树上不声不响,压不会有人发现。
随后在队员们痛并快乐的哀嚎声中,端起留的那碗汤,又抓了一把花生、一把桃,送去了秦烨明休息的营帐。
喵了个咪的!早知来趟前线这么麻烦,老宁可在山谷扑蝴蝶、睡大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