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孩笑着,“我们这里是餐厅,医院在隔,我带你去。”
女孩失神回忆,手中多了一支膏药,是被他在手心的。
他腹膨胀得难受,开荤后抑制不住的望无时不刻不在侵吞着自己的理智,最终,他起快步去了浴室,泼大片花来降温。
来时,人儿已经穿好裙,纠结自己改直接走还是等打了招呼再走。
衣,卡通卫衣,休闲哈,绒绒白袜上运动白鞋,都是男人细心为她穿上的。
他伟岸宽阔臂膀抱着一个巨型浑黑贵宾犬来,压制,带来不少阴沉气场,吓着顾客低不敢多看。
得知错地方,男人黑着的脸透着一抹朱殷。
他走上前,漠声问,“你好,它需要看病。”
女孩想起了第一次见他,就是在餐厅。与现在的他相距甚远。
女孩想要拒绝,却被他的直接动作和细心得不知怎么开。再说,这些都是自己喜的衣服。
他给女孩一枚轻一吻,柔声告诫,“这个药膏好好涂,不然会难受的。”
最后甚至要送她到了工作的餐厅里了。
接来,女孩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服务。她始终不理解为什么夜晚如狼似虎的男人野蛮横,到了清晨,男人却是冷脸地无微不至。
他掩盖了衣冠禽兽索求无度的本质,冷面,却还是对她温声,“我让人给你一套新衣服.......和新鞋,你不能光着走人。”
这就是上床和没上床的区别吗?以前的他不会野蛮暴也不会温柔似。
这是因为昨夜太狠怕了?
女孩工作的地方是既可以小动也可以饮的餐厅,旁边就是医院。两者粘在一起,加之医院的大门开得偏僻诡异,总有人误会是一起的,就直接找上门来。
女孩攥着小手,不理解。
这场淋足足半个小时才算舒缓去。
女孩脚后跟一抹绛红,明显是不习惯穿跟而磨血丝来了。
直接了当的一句话,没有其他,要不是女孩习惯了人们误会这里可以给动看病,都以为他是黑社会大佬来砸场的。
,果然,从昨夜到现在,即使自己清理过,依然有些胀,别提里面的惨状了。
猩红得可怖的眶昭示着他澎湃的望,他有些害怕吓着了自己的姑娘,早早来,虽然昨晚她力行地知了少许。
女孩红着两颊,一边不理解他怎么这么喜亲吻,一边,了车。
他本想拥着她坐,她却有些抗拒地远离他。
女孩偷偷窃笑,觉得有些好玩。
女孩不疑其他,小脑瓜。